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区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完善法治建设相关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2021年工作任务部署会等会议精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百年来党推进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不断坚定法治自信。2021年,共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4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议2次。
二、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贯彻落实清新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通过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和全体干部职工自主学的方式,推动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深入把握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明确新方位、树立新目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
(二)贯彻落实清新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工作,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分析研究清新区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监管实际,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及业务指导工作,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一)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区应急管理局积极落实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排查风险的能力;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参加专题业务培训,统筹做好乡镇安全生产执法业务线上线下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2021年组织区、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班8次,培训人员达200余人次。
(二)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
区应急管理局结合主题宣讲活动,充分运用条幅、宣传栏、电台广播、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活动。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以及“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固定节点开展宣传活动,抓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共张贴森林警示案例宣传海报3800余份,共派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资料近十万余份,有效提高群众的守法自觉性,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及下一步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建立健全法治机制,全面优化政府职能。一是推行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有关要求,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动态调整本部门的事项清单和权力清单,优化办事流程,目前共梳理权力清单事项250项。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已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一窗”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提速95%以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三是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依托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监管行为,实现阳光执法。四是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行政审批事项所需材料;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综合性评价。五是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积极发挥互联网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优势,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运用“粤政易”平台在线开展日常办公、信息收集与发布等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化规范管理。六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深入企业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和诚信文化。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管理。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意见;积极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二是加强对已发布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修订或废止规范性文件,2021年对《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清新府〔2020〕122号)进行到期评估。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2021年修订《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严格认真贯彻执行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聘请广东优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加强行政法规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为行政决策规范化、专业化提供了保障。三是严格落实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内容。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做好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司法移送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专项经费、装备保障投入,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执法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记录,构建全区域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体系。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年初科学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工矿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2021年共检查各类经营单位758家次,排除各类隐患问题1282处。三是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不断规范日常行政检查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充实安全生产执法力量。现有在编公务员24名,其中23人持有执法证,公务员执法证持证率达95%以上。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严格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1年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86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09份,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15份,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4份,罚没款163.88万元。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信息,协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日常使用和维护,2021年共上传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各类行政执法信息274条。五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文明、人性执法相结合,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为导向,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日常检查时聘用专家协助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六是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协调各镇以及重点行业领域部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和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5.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纠纷机制,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调解职能。2021年共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件10宗,均得到满意评价。二是加强行政调解及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通过法律顾问的法律风险事前防控和主动沟通,获得咨询建议。三是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并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执法案件无行政复议、诉讼的相关情况。
6.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工作,推动行政权力行使公开透明。二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推动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全面铺开应用,执法人员运用系统制作相关文书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全流程线上闭环、全过程系统留痕;严格落实信息数据公示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政务信息数据公开。三是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信访投诉举报制度,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未接到信访投诉。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学法不够深入,执法水平仍需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存在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法治理念树立不牢,运用不够熟练等问题,是制约建设法治应急管理部门的关键。
2.行政执法规范化上存在差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意识不强,存在公开信息不全面等个别现象。
3.普法宣传力度不足,范围不够广。普法宣传渠道未能紧跟信息发展形势变化,未能进一步拓展、最大化贴近受众群体,宣传效果有待提高。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将深入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1.坚持压实责任,落实学法制度。健全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守法用法。推动制定培训规划,开展应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理论的学习培训,加强学法用法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科学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同时充分发挥专家排查隐患、“互联网+监管执法”作用,加大预防性处罚,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行为。
3.加强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每年固定的主体宣传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新闻、LED滚动屏、短视频等媒介资源,拓宽宣传覆盖面,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
五、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并持续跟进上一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二是强化法治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别负责、各股室具体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并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对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区委依法治区办督察组现场反馈的问题迅速进行相应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原因,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各项任务内容和责任股室,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